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租项目名称:华为新金宝高端制造基地(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长江大道与兴港路交汇处。
3、项目基本情况:华为新金宝高端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食堂共两层,第一层设为公共食堂,建筑面积约7267 m2,为此次招租范围。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对外开放营业(非承租方原因除外)。
5、招租范围:本次招租范围为4#栋1层食堂,建筑面积约7267m2。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餐饮管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满足餐饮服务、配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证照和资质(含餐饮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意向承租人无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历史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提供食堂经营管理或较大规模餐饮场所经营管理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四、资格审查及资料获取
1、本次招租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有意报名者持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厨师证、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餐饮服务、配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证照和资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类似承包业绩合同文本(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6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与报名,获取招租食堂平面图。
五、评标办法
1、意向承租人对本项目食堂租金进行报价,我司组织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租金报价函进行评定。
2、原则上以租金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为中标单位(租金报价函附后)。如排名第一的意向承租人未按要求与我司签订合同,或未按我司要求履行后续责任义务的,我司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依照报价高低排名先后顺序与其他意向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3、中标后,我司将对中标单位类似业绩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有无相应经营业绩,如没有招租公告所述业绩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有权依照报价高低排名先后顺序与其他意向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六、投标保证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2、设备添置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5月06日17时00分前到账。
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5、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及设备添置保证金须从意向承租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我公司账号中,获取投标资格。招租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比选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设备添置保证金均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设备添置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如约履行合同,启动食堂装修并与相关设备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后如数退还(需提供合同原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其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中标单位无故不履行本招租公告条款的,其所有履约保证金一律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和设备添置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缴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 户 名:岳阳城陵矶临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01 2100 0004 9353 1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5月07上午10:00, 请有效的意向承租人于招租开始前30分钟内提交投标文件至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 613 办公室,投标文件含食堂经营的各种证照、类似业绩、租金报价函等本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官网(http://hngtjt.cn/)、微信公众号、岳阳日报、岳阳新闻网。
九、监督机构
本次招租由我公司的母公司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程监督,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30-8422833。
十、其它
1、承租人在满足园区内员工就餐的情况下,经我司书面同意,可对外经营业务。
2、经营期限;租赁期限为5年,如承租人经营状况良好,园区内企业员工满意测评度高,可续签合同3年;如承租人不能正常经营、园区内企业员工满意测评度低于60%或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以及给园区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
3、食堂经营场所的地面、墙面装修由我司负责(含对外经营场所空调,后厨地面、墙面硬装部分),并协调开通燃气、水、电等能源供给(开通相关费用、能源使用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食堂经营运作所需厨具和设备(含软装、桌椅、餐具、标牌、餐线设备及食堂充值刷卡收费系统等)均由承租人配置,并负责维护维修。食堂操作间的装修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合同到期或承租人提前退出,承租人投入的厨房设备可按市场评估价格经双方认同后由新的承租人出资接收。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安排前往此次拟对外招租场所进行查勘,因未现场查勘导致意向承租方经营判断失误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4、招租结果确认后,中标单位须在5日内与我司签订相关租赁协议,协议签订后60日内食堂对外开放营业(非承租人原因除外)。
5、承租人须同意接受我司及母公司、城陵矶新港区相关制度管理;并接受相关考核。
6、考核:我司每个季度(3个月)对承租方进行考核,考核以用餐对象满意度测评为主。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年度内(12个月)考核结果连续三个季度及以上为优秀的,优先续签租赁合同,并享受城陵矶新港区相关优惠政策。
如承租人考核出现不合格,我司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且不予以任何补偿。承租人投入的厨房设备按市场评估价格经双方认同后由新的承租方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志宏,联系电话:0730-8422102
附件:华为新金宝高端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食堂招租比选文件.docx